夫妻在离结婚以后还遭遇暴力,还可以申请人身保护令吗?应该怎么样申请人身保护令?有关人身保护令的内容我们为大伙整理出来了,请阅读知道。
什么是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裁定是人民法院为了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做出的裁定,内容包含禁止被申请人殴打、威胁申请人或申请人的亲友;禁止被申请人骚扰、跟踪申请人,或者与申请人或者可能受伤的未成年子女进行不受青睐的接触;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生效期间,一方不能擅自处置价值较大的夫妻一同财产;有必要的并且拥有条件的,可以责令被申请人暂时搬出双方一同的住处;禁止被申请人在距离下列场合50米至200米内活动:申请人的住处、学校、工作单位或其他申请人常常出入的场合;必要时,责令被申请人自费同意心理治疗;为保护申请人及其特定亲属人身安全的其他手段。
如何申请人身保护令
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可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提出,不需缴纳任何成本。根据定,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应由家庭暴力受害人本人或监护人提出。但当受害人及其监护人因客观缘由没办法自行申请时,受害人近亲属或其他组织可向法院代为申请。
申请“人身保护令”,最好是书面提出;状况紧急时,也可口头申请。申请时应有具体的事实和理由,有证据的还应提交有关的证明。如伤情照片、报警证明、证人证言、带有恐吓等内容的电话录音、短信、聊天记录等。
对于紧急保护令申请,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48小时内作出裁定。对于诉中保护令,人民法院应在收到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作出裁定。并依据加害人、也就是施暴人,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或者司法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离结婚以后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
人身安全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离婚案件中遭受或可能遭受家庭暴力的当事人的人身安全,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的发生,依据案件当事人的申请,经审察后核发的具备强制力的裁定,因此申请保护令的条件之一,就是申请人和被申请人需要是离婚案件的当事人。
若男女双方已经解除婚姻关系,就不拥有申请人身保护令的条件。
上文说,离结婚以后便不可以再申请人身保护令,但前夫仍然暴力威胁、骚扰前妻,如何解决?受理婚姻家庭案件的法官为大伙想办法,假如前夫继续骚扰的话,前妻可以将前夫的电话号码加入黑名单,以防止短信或电话骚扰以外,还可以向公安机关报警,维护我们的正当权利。
以上是对离结婚以后能否申请人身保护令的解答。人身保护令是人民法院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民事诉讼正常进行而采取的一种民事强制手段。受害人可在离婚诉讼提起之前、诉讼中或者诉讼终结后的6个月内向居住地、加害人居住地和家庭暴力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当事人离结婚以后就不能申请人身保护令了,假如离结婚以后仍遭受暴力威胁可报警求助。